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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反對銷售稅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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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 > 反對開 徵銷售稅網頁 > 政策文件 > 引入銷售稅「不是為了增加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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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府指引入銷售稅後會減薪俸稅?
  • 這是其中一個建議方案,尚有兩個建議方案:即是減利得稅,或增加政府開支。
2. 會減多少薪俸稅?
  • 未知,要視乎諮詢結果。
  • 政府在諮詢文件提出的方案是:
  • 現時稅率
    稅率
    政 府建議方案 稅 率
    免稅額$100,000
    --
    沒 有建議改變 --
    其後$30,000
    2%
    其 後$75,000
    1%
    其後$30,000 7%
    其 後$75,000 2%
    其後$30,000 13%
    其 後$75,000 8%
    餘額 19%
    餘 額
    14%
    標準稅率 16%
    標 準稅率 11%
    但這個方案的假設是:將銷售稅收入扣除行政費 及紓緩措施後所得的二百億元全數用於減薪俸稅。
  • 不同階層的稅款:
  • 月入($)
    06/07年稅款($) *
    根據政府方案計算的稅款($) * 節省稅款($)
    省 下的稅款,可以抵消多少消費額所付出的銷售稅($) #
    9000
    52
    26
    26
    520
    10000
    280
    140
    140
    2800
    15000
    4,130
    710
    3,420
    68,400
    20000
    13,820
    1,810
    12,010
    240,200
    30000
    36,620
    11,470
    25,150
    503,000
    40000
    59,420
    28,270
    31,150
    623,000
    50000
    82,220
    45,070
    37,150
    743,000
    60000
    105,020
    61,870
    43,150
    863,000
    70000
    134,240
    78,670
    55,570
    1,111,400
    80000
    153,440
    105,600
    47,840
    956,800
    * 假設這是單身人士,除了強積金供款,沒有其他可扣減項目或免稅額
    # 假設銷售稅為5%。

3. 即是交稅者會有著數?
  • 如果政府這個減稅的方案實行,的確有這個可能,但很視乎以下因素:
    • 這個方案是假設銷售稅全部收入會用於減薪俸稅,但假如這個假設有變,例如政府將部份收入用於減利得 稅,上面的推算便會不同,市民獲減稅的幅度會減少;
    • 財政司在立法會上承認,這個方案是「極端例子」;
    • 視乎中產者的收入來源和消費模式。現時很多收入是毋須繳稅的,例如在外地的收入、股票或物業升值所 得的收入、銀行存款的利息,都不需要繳稅;日後開徵銷售稅,當市民用這些收入消費時便要繳稅。
  • 還需要考慮的,是引入銷售稅後,會令政府開支增加:
    • 稅務局需增加人手處理銷售稅,以及日後執法防止避稅;
    • 政府會增加綜援,確保低收入家庭能維持基本的生活水平;
    • 政府購買貨品及使用服務都要繳稅,各部門也要增聘人手處理這些開支,政府的開支自然及編制會加大;
  • 政府不能過份增加基層家庭的負擔,這些新增的開支,到底由誰負責呢? 會不會是中產呢? 還是商家呢?

4. 另一個可能
  • 如果政府將二百億元收入,平均用於減薪俸稅、 利得稅及增加開支......
    • 即政府可接受薪俸稅收入減少六十七億元。
  • 零二年,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因財赤加稅,所增加的收入正好是六十七億元。假如政府採用零二/零三年的稅 制減稅,情況便會改變:
  • 月入
    06/07年稅款*
    假如回復至02/03年未加稅前制度所需繳交的稅 款@
    節省稅款
    省 下的稅款,可以抵消多少消費額所付出的銷售稅($) #
    9000
    52
    不需繳稅
    52
    1040
    10000
    280
    120
    160
    3,200
    15000
    4,130 2,660
    1,470
    29,400
    20000
    13,820 9,900
    3,920
    78,400
    30000
    36,620 30,300
    6,320
    126,400
    40000
    59,420 50,700
    8,720
    174,400
    50000
    82,220 71,100
    11,120
    222,400
    60000
    105,020 91,500
    13,520
    270,400
    70000
    134,240 111,900
    22,340
    446,800
    80000
    153,440 132,300
    21,140
    422,800
    * 假設這是單身人士,除了強積金供款,沒有其他可扣減項目或免稅額
    @ 該年個人免稅額為$100,000,稅階為$35,000,邊際稅率為5%
    # 假設銷售稅為5%。

  • 如果政府只將稅制回復至零二/零三年水平,市民可省下的稅款其實很有限。
  • 上述的假設是以單身人士為基礎,若要供養子女、父母或兄弟姊妹的納稅人所能節省的稅款更少。
  • 除了一些非常節慳的人士,或根本不在港消費的人士,大部份市民不但未能節省稅款,甚至可能「交多了 稅」。

5. 結論
  • 衡量引入銷售稅後自已「有無著數」的要點,在於是否相信政府會否將二百億元的收入,全數用於減薪俸稅。
  • 如果相信政府會如此,現在繳納高稅的市民當然有著數
  • 但如果認為政府只會用「中間落墨」的方法滿足各界的需求,得出的結果便可能如第4點所列,「有無著 數」,各位可以自行評估。
  • 不過,政府以為在經濟不景時,可以再加銷售稅,也可以加回減了的薪俸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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