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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銷售稅「不是為了增加稅收」?
1.
政府提出「清晰承諾──建議的稅制改革不是為了增加稅收」
- 根據政府的諮詢文件,建議的稅制改革不是為了增加稅收 :
- 194. 就引入商品及服務稅而推出的稅務寬免及紓緩措施的範圍和實
際組合,最終須視乎商品及服務稅的稅率、市民認為最可取的組合方法
及價值,以及當時的財政狀況而定。由於改革的主要目的是擴闊稅基而
非旨在增加稅收,因此,我
們建議在首五年不增減稅收的前提下實施商
品及服務稅。
- 195. 在實施建議的商品及服務稅首五年,
扣除因徵收商品及服務稅
有關的行政費用後,會把餘款悉數以
稅務寬免、紓緩措施或其他方式回
饋市民。(諮詢文件
第八章第194-195段)
2. 政府的具體建議是什麼?
- 政府估計,徵收5%的銷售稅會帶來約三百億元收入,並用以下方法分配:
-
項目
|
所需開
支
(億元)
|
取消或調低酒店房租稅、
汽車首次登記稅、酒稅、汽油、柴油、飛機燃油及甲醇稅
|
16
|
| 行政費用 |
5
|
| 紓緩受影響家庭的措施 |
72
|
企業及團體的寬免措施
|
3
|
用於:
|
餘下約200億元
|
資料來源:《擴闊稅基
促進繁榮》最佳方案齊商定諮詢文件第八章
3. 銷售稅收入增長推算
- 不過,即使政府不增加稅率,只要有通脹,銷售稅收入會隨著通脹年年增加。利用政府的數據及假設兩個情
況:每年通脹率3%及5%,政府每年所得銷售稅如下:
假設每年通脹率不變、
銷售稅稅率為5%,
政府各年的稅收 (億元)
|
3%
|
5%
|
第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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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
300
|
第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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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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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年
|
328
|
340
|
第四年
|
337
|
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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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年
|
347
|
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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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年
|
358
|
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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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年
|
369
|
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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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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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
|
434
|
第九年
|
391
|
456
|
第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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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
|
479
|
第十一年
|
415
|
503
|
第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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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
|
528
|
第十三年
|
440
|
554
|
第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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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
|
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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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年
|
467
|
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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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上表可見,引入銷售稅後,即使政府不增加稅率,政府的收入將會因通脹不停上升。
- 即使政府將所有銷售稅所得的收入,用於引入紓緩措施和減稅,但從第二年開始,通脹會令政府增加收入。
4. 額外的收入有多少?
- 如果市民的消費力不變,而通脹約為3%至5%,單是通脹便會讓政府收入幾何級數上升,每年較上一年新增
十億至十六億元。
5. 結論
- 除非政府年年減稅,以及調查紓緩措施,以便這些新增收入可以回饋市民,否則政府的收入便會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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