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頁 網站索引 聯絡我們 English Site
新聞發報
關於民主黨
出版刊物
研究與評論
民主黨電子報
相關網頁
民主新blog

加入及捐獻
會員專區

民主黨反對銷售稅網頁

banner

1234

民主黨 > 反對開 徵銷售稅網頁 > 政策文件 > 引入銷售稅「不是為了增加稅收」?

neutral

1. 政府提出「清晰承諾──建議的稅制改革不是為了增加稅收」
  • 根據政府的諮詢文件,建議的稅制改革不是為了增加稅收 :
    • 194. 就引入商品及服務稅而推出的稅務寬免及紓緩措施的範圍和實
      際組合,最終須視乎商品及服務稅的稅率、市民認為最可取的組合方法
      及價值,以及當時的財政狀況而定。由於改革的主要目的是擴闊稅基而
      非旨在增加稅收,因此,我 們建議在首五年不增減稅收的前提下實施商
      品及服務稅。
    • 195. 在實施建議的商品及服務稅首五年, 扣除因徵收商品及服務稅
      有關的行政費用後,會把餘款悉數以 稅務寬免、紓緩措施或其他方式回
      饋市民。(諮詢文件 第八章第194-195段)
2. 政府的具體建議是什麼?
  • 政府估計,徵收5%的銷售稅會帶來約三百億元收入,並用以下方法分配:
  • 項目
    所需開 支
    (億元)
    取消或調低酒店房租稅、 汽車首次登記稅、酒稅、汽油、柴油、飛機燃油及甲醇稅
    16
    行政費用 5
    紓緩受影響家庭的措施 72
    企業及團體的寬免措施
    3
    用於:
    • 調低薪俸稅;或
    • 調低利得稅;或
    • 增加公共開支
    餘下約200億元
    資料來源:《擴闊稅基  促進繁榮》最佳方案齊商定諮詢文件第八章

3. 銷售稅收入增長推算
  • 不過,即使政府不增加稅率,只要有通脹,銷售稅收入會隨著通脹年年增加。利用政府的數據及假設兩個情 況:每年通脹率3%及5%,政府每年所得銷售稅如下:
  • GST_income_graph
    假設每年通脹率不變、
    銷售稅稅率為5%,
    政府各年的稅收 (億元)
    3%
    5%
    第一年
    300
    300
    第二年
    318
    324
    第三年
    328
    340
    第四年
    337
    357
    第五年
    347
    375
    第六年
    358
    394
    第七年
    369
    414
    第八年
    380
    434
    第九年
    391
    456
    第十年
    403
    479
    第十一年
    415
    503
    第十二年
    427
    528
    第十三年
    440
    554
    第十四年
    453
    582
    第十五年
    467
    611

  • 從上表可見,引入銷售稅後,即使政府不增加稅率,政府的收入將會因通脹不停上升。
  • 即使政府將所有銷售稅所得的收入,用於引入紓緩措施和減稅,但從第二年開始,通脹會令政府增加收入。
4. 額外的收入有多少?
  • 如果市民的消費力不變,而通脹約為3%至5%,單是通脹便會讓政府收入幾何級數上升,每年較上一年新增 十億至十六億元。
5. 結論
  • 除非政府年年減稅,以及調查紓緩措施,以便這些新增收入可以回饋市民,否則政府的收入便會越來越多。



回頁首



香港九龍彌敦道776號四樓 電話:2397 7033 傳真:2397 8998 / 2397 4801
電郵:dphk@dphk.org
[免責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