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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擴大塑膠購物袋環保徵費計劃
Friday, November 25, 2011

下週一(2011年11月28日)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將討論擴大塑膠購物袋環保徵費計劃。環境局剛向環境事務委員會提交相關文件,內容提及擴大膠袋稅計劃的具體建議,當中包括日後的徵費所得可由零售商保留,無須交付政府。民主黨環境政策發言人甘乃威對此表示不理解,並反建議政府推行雙軌制,即對現有登記商戶維持現狀,而新受規管的商戶則不用上繳、徵費可由商戶保留。

 

現時,膠袋徵費的覆蓋範圍主要是3000多間登記零售店、連鎖式超級市場及便利店等大型商戶,它們在收取膠袋稅後,須把徵費所得繳交政府。政府在文件中指出,「在公眾諮詢期間收到超過1800份意見書...... 基於收集所得的意見」,政府建議「零售商可保留膠袋收費,無須交付政府。」 另外,政府在文件中否定了雙軌制的方式,指雙軌制度「並不切實可行」,其理據是因為已登記零售商可先撤銷現行徵費計劃的登記,然後重新登記;「零售商雖然須就塑膠購物袋收取同等的強制性費用,但卻可能受不同的法例規管。」這會令公眾對強制性生產者責任計劃的整體目的感到混淆;雙軌制要求大型或連鎖式商戶向政府交付徵費所得,但業務性質與大型或連鎖式商戶相近的新加盟連鎖經營商則可保留徵費所得,這令計劃目標有欠清晰;雙軌制亦會引起社會關注零售業的競爭環境是否公平,以及各零售商在法律面前的待遇是否平等問題。

 

故此,政府「不建議擴大生產者責任計劃以此作為未來路向。」 甘乃威就政府的諮詢提出疑問,要求政府列出眾多意見中,有多少是明確支持「由商戶保留徵費所得」、反對雙軌制,以及政府處理和分類該等意見的方式。根據民主黨於本年8月進行的電話調查的結果(附件),當中問及有關超級市場、便利店等連鎖式或大型商戶處理徵費所得的方式,結果顯示,在514受訪位市民中,65%的受訪者認為,它們應該繼續將徵費所得繳交政府,只有16.3%認為「不應該」。甘乃威指出,民主黨的調查結果,明顯與政府建議方向有所不同。

 

甘乃威分析調查結果,指超過六成市民要求連鎖式或大型商戶的徵費所得應繼續交付政府,反映市民對連鎖式或大型商戶可保留徵費所得的建議甚有保留。民主黨反對政府「明益」大財團、大財團「侵吞膠袋徵費」,並要求政府應考慮先推行雙軌制。 他同時批評,該等連鎖式或大型商戶的利潤已相當豐厚,不理解政府為何仍然讓一年(首個全年季度—2009年7月7日至2010年6月31日)約2550萬元的徵費所得變為大財團、大商戶的囊中物,「由商戶保留徵費所得」等同容許大財團侵吞膠袋稅。

 

甘乃威表示,膠袋稅的實施經過長時間討論,商界亦沒有太大異議。膠袋稅由2009年7月起推行,一直行之有效,徵費過程亦暢順,不論商界或公眾都沒有異議。而針對政府提出「撤銷再重新登記」的問題,甘乃威指現行法例已清楚說明膠袋稅適用於經營下列零售業務的商戶:(i)五間或多於五間的合資格零售店;或(ii)最少一間合資格零售店,而該店的零售樓面面積不小於200平方公尺。由於法例已明確訂出受規管的商戶類別,因此,「撤銷再重新登記」是不太可能發生的問題。就「公平與平等」的議題,甘乃威亦表示,因為法例規定「每個塑膠購物袋5角」, 故此,亦不存在不公平的問題。

 

就擴大計劃後,小商戶可保留徵費的方式,民主黨雖然認同此舉可減低商戶的行政費用,但同時擔心商戶在不用向政府申報的情況下,可能會濫收金錢或濫發膠袋。就此,政府除了加強巡查及監察,亦必須建立一個完善的監察制度。 至於政府的其他建議,例如把擴大計劃覆蓋範圍、用作盛載飲食物品或藥物等物品的膠袋可獲豁免、把平頭袋納入受規管範圍內、引入定額罰款的執法措施等建議,民主黨都表示認同。不過,就執法措施和罰則的細節,甘乃威則表示可再研究。 甘乃威重申,民主黨支持擴大塑膠購物袋環保徵費計劃,亦相信全面實施膠袋徵費可以進一步推動市民減少使用膠袋。

 

同時,除了以經濟手段推動市民減少使用膠袋外,民主黨認為,政府亦應在宣傳及公眾教育上多做工作,鼓勵市民減少使用膠袋。 膠袋稅於2009年7月起推行,目的是向消費者收取每個膠袋五角的徵費,以直接的經濟抑制措施鼓勵消費者減少濫用塑膠購物袋。從實施當日開始,3000多間登記零售店均有措施予以配合。首個全年季度(2009年7月7日至2010年6月31日)申報顯示,登記零售商每日平均派發約14萬個膠袋,即每年約5100萬個膠袋,徵費收入約2550萬元。根據政府的估算,自2009年7月實施膠袋稅,登記零售商分派的塑膠購物袋已減少約九成。  

 

發言人 環境政策 甘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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