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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質疑政府採取雙重標準針對曾俊華
Sunday, October 22, 2017
今日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回應曾俊華以義務性質為香港電台擔任節目主持一事,重申曾需要申報,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批評政府一再以雙重標準針對曾俊華,但放生梁振英,處事偏頗,「只許梁振英違規做董事,不許曾俊華按例做義工」。
 
林卓廷指出,《前任行政長官離職後工作指引》第5段載明前任行政長官如接受慈善,、學術或非牟利機構的委任,「需就這些委任知會政府」(A former CE should inform the Government of any appointment covered 
by this paragraph);相反,《政治委任官員守則》並無同樣規定,只規定「政治委任官員不能在離職後一年內展開任何會和政府職務產生利益衝突和引起公眾負面觀感令政府尷尬的工作」,而曾俊華的義務工作明顯不屬上性質,而且上述兩項守則都是由「前任行政長官及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負責跟進有關申報及諮詢工作,因此如曾俊華從事義務工作需作申報,理應如《前任行政長官離職後工作指引》列明。
 
林卓廷表示,前行政長官梁振英被傳媒揭發擔任一帶一路及大灣區公司董事,才作申報,涉嫌違反《前任行政長官離職後工作指引》,但當局未有隻字批評,並接受其一頁紙解釋,今次曾俊華為公營及私營電台擔任義工,卻遭政府高層多次質疑,明顯存在雙重標準,令人質疑政府旨在打壓曾俊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