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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回應消委會冷靜期建議 應該包括更多行業 引入刑事罰則
Thursday, April 19, 2018

消費者委員會今天公佈「倡議設立強制性冷靜期的研究報告」,立法會議員尹兆堅歡迎消委會的建議,不過認為消委會的建議只是踏出第一步;任何冷靜期建議應該包括更多行業,以及就不遵從冷靜期的行為引入刑事罰則。針對消委會建議,尹兆堅有以下多項意見﹕

 

  1. 1. 尹兆堅同意,任何保障消費權益的措施同時應考慮營商環境,不過消委會建議的7天冷靜期低於預期。例如,涉及金額較大、年期較長的合約,應該有較長的冷靜期,以平衡保障消費者及營商考慮。

 

  1. 2. 近年借貸及金融等行業同樣出現不少爭議,因此冷靜期適用範圍應該包括更多行業。

 

  1. 3. 現時保險業界部份合約已有14天、甚至21天自發冷靜期,冷靜期已成為行業常規,有不少商戶透過較長的冷靜期以提供較佳的服務,因此較長的冷靜期未必對行業競爭有打擊。所以,消委會應訂立指引,鼓勵不同行業採納更長的冷靜期。

 

  1. 4. 尹兆堅過去收到多個涉及共享時光合約的投訴,個別個案涉及金額超過1萬元,不過消委會過去未有積極介入。既然現時消委會建議就此類合約立法規管,尹兆堅期望消委會能夠更積極處理相關投訴,為消費者爭取賠償。

 

  1. 5. 消委會建議,商戶在退款時除信用卡行政費外不可扣除其他手續費。不過,過去尹兆堅曾收到不少涉及美容業的個案,當中不可退款的手續費或行政費高達合約金額的10%甚至20%,即使商戶退款後仍可賺取大筆手續費。因此,將來立法時必須清楚堵塞相關漏洞,不可讓商戶從中取利。

 

  1. 6. 消委會的建議不涉及刑事罰則,只有當商戶未有遵從法庭命令時,才有機會因藐視法庭而被判處罰款或監禁,尹兆堅認為此建議極不理想。尹兆堅認為,現時消委會已建議受規管的商戶在完成交易前必須以書面方式提供「取消表格」、「取消合約可能衍生的費用」等資料,因此政府在此階段就應該考慮引入刑事責任,以免有商戶刻意提供誤導資料,令冷靜期的效果大打折扣。

 

  1. 7. 假如有商戶刻意拖延退款,或沒有認真執行冷靜期規定,就更應該清楚列明相關刑事制裁,以收阻嚇用途。現時消委會建議的罰則不涉及任何刊事責任,最終冷靜期有可能成為「無牙老虎」,或令消費者在申請退款時面對無理拖延。

 

立法會議員 尹兆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