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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尹兆堅回應律政司決定不檢控梁振英
Thursday, December 13, 2018
林卓廷、尹兆堅回應律政司決定不檢控梁振英
就廉政公署及律政司今日發新聞稿,指已完成調查有關梁振英被指涉嫌觸犯貪污以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行的投訴,並認為沒有足夠證據起訴梁振英一事,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及尹兆堅對決定表示震驚及非常失望。
 
尹兆堅表示,以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和涉嫌收受利益的指控及已公開資料和證據而言,律政師的決定肯定令香港市民錯愕,亦有悖於過去同類案件的執法標準。由於事件牽涉重大公眾利益,而律政司的決定極具爭議,故此他強烈要求律政司公佈作出此決定的"全面法律理據" (full legal advice),並且要求律政司司長到立法會解釋其決定,向公眾交代不起訴梁振英及周浩鼎的原因。
 
尹兆堅補充指,以往律政司決定不檢控梁錦松、胡仙及王見秋等社會關注及重大爭議案件時,均有到立法會解釋不起訴的原因,認為有先例可循,今次律政司亦必須全面解釋,否則嚴重影響香港的廉潔形象,以及令公眾對法治和政府管治失去信心。
 
林卓廷表示,是次梁振英與UGL簽訂協議一事跟前任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相比,梁的事件性質看似較曾的案件嚴重,所以對於律政司決定不檢控梁感到莫名其妙。林卓廷亦指,他於今年10月才就梁振英UGL一事去信邱樹春,補充資料,廉政公署亦有回應,要求林提供更多資料,所以對於廉署在林還未趕及提供更多資料前已表示對投訴完成調查感到震驚。
 
林卓廷同時對律政司就周浩鼎私通梁振英一事不獲追究,感到匪夷所思,因為事發時周浩鼎作為立法會調查梁振英的委員會副主席,私通被調查對象梁振英,將梁交予他的意見講成是自己的意見,並向委員會呈交,試圖以失實聲明和蒙混手法影響委員會決定,明顯符合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定義,但律政司決定如此,令人大感不解。
 
林卓廷及尹兆堅均表示,「天下為公」將繼續進行在香港、英國及澳洲的工作,亦正與律師團隊商討各地的後續行動,兩人不會輕言放棄,會繼續盡力將真相徹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