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減公屋居民及商戶租金

立法會議員 何俊仁
於2002年1月16日
立法會動議辯論演辭撮要

首先,有關設立審查機制住戶租金減至不多於入息的13%,為期一年的建議,完全是因為八黨聯盟體恤普遍公屋居民所面對的經濟困難,希望訂立一個指標,以減輕居民租金負擔而提出的。法例規定整體公屋租戶的"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不可超過10%,然而,最新的數字顯示,現時已高達10.7%,但房委會仍拒絕依法為居民減租。

公屋居民當中,以新屋村住戶的租金負擔最為沉重。現時絕大部分獲配公屋的家庭均選擇以每人最少7平方米為編配標準,房委會規定整體準租戶的"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不得超逾18.5%。其實,現時新屋村不少住戶租金佔入息中位數的比例已超逾18.5%,房委會的資料顯示,個別屋的租金佔入息中位數超過18.5%的比例竟佔整體住戶數目的四成半,佔入息中位數超過25%的更達至28%,可見新屋村租金對住戶經濟構成沉重負擔,與公屋政策的意願相違背。

有關建議只屬"非常時期的非常措施",建議只屬短期性質,為期一年,因此,絕不會對財政雄厚的房委會或房協構成長遠壓力。

第二,有關長者租戶減租一半的建議,民主黨希望長遠透過租金優惠政策,改善長者的生活質素。其實,現時房協經已寬減長者的一半租金,因此,本人認為房委會理應效法房協,為長者租戶減租一半。現時房委會長者租戶為79,000戶,人數為111,000人,平均每月租金約950元,如果全數減租一半,房委會每年會少收約4.5億元租金,現時房委會的儲備金有330億元,所以寬免帶來的財政承擔是可以接受的。

商戶租金方面,現時房委會為商戶重估租值,早前鄭漢鈞主席表示已收到一萬一千多份申請表,並估計商戶可減租15%至20%。然而,民主黨認為,商戶減租幅度並不足以彌補其經營上的困難,我想提出以下三點:

(一)零售市道極度疲弱,商戶經營極為困難,房委會轄下零售鋪位空置率亦由金融風暴前平均約2%,愈升至近年約5%,最近更升至5.86%,空置率更接近6萬平方米,創兩年新高。

(二)房委會及房協近年經常於各屋村批准超級市場或大型超級廣場開業,並擴充貨品售賣範圍,由過往提供家庭日常用品,到現時蔬果肉類等,加上鄰近屋村大型商場的強烈競爭,令房委會轄下小商戶的經營非常困難。

(三)我們希望如果有租金優惠的話,便要確保這些在承包商下的個別商戶能夠受惠而不要被那些承包商中間剝削。

綜合上述幾點理由,民主黨根據八黨聯盟共識,要求房委會及房協再為商戶減租三成,為期六個月,以紓緩商戶的經濟壓力。

關於房委會方面,我想說一說的是,房委會轄下街市及商場在2000-2001年度的租金收入約38億元,預計2001-2002年度的租金收入約39億元,如果全部減租三成,為期半年,房委會在這方面的損失大約是6億元。我們不單止相信房委會是有能力應付,而且還相信它的損失沒有6億元那麼多,因為有部分的租金是房委會願意寬減的,所以不應把房委會願意寬減的金額一併計算在損失之內。

我們最後的一項要求,是希望政府在檢討公營房屋政策時,能充分諮詢立法會。我的同事最近已經就政府房屋政策的制訂過程,表達了很多意見,我們除了對八萬五的建屋目標的制訂至該目標突然消失的程序表示質疑之外,亦對政府最近突然宣布停售居屋的政策而沒有預先諮詢立法會的意見,再三表示過強烈的不滿。我們希望政府能充分尊重立法機關及房委會和其他代表民意的機構。政府一方面在很多事情上被批評議而不決,但另一方面在一些事情上則是不議而決,造成黑箱作業甚至是行政霸道的情況。這樣做對改善行政立法機關之間的關係是沒有幫助的。房屋政策與民生經濟息息相關,我們期待特區政府能汲取過往施政失誤的教訓,在制訂政策前集思廣益,以免政策再次失誤或有所偏頗。

何俊仁議員動議的議案如下:

"鑒於本港經濟每下愈況,民生困苦,而近期房屋委員會正檢討多項影響民生的政策,有關的政策轉變將影響現有公屋租金水平。為減輕市民在住屋開支的負擔及紓緩商戶的經營困難,本會促請房屋委員會及房屋協會採取以下措施:

  1. 設立機制,使繳交過高租金的公屋住戶在通過審查後,只須繳交相當於家庭入息13%的租金,為期一年;
  2. 為純長者住戶減租一半;
  3. 調低商戶租金三成,為期六個月;及
  4. 在檢討公營房屋政策時,充分諮詢立法會及市民。"

投票結果:

議案經修訂後,獲功能團體選舉產生及分區直選和選舉委員會產生的兩部份在席議員,分別以過半數贊成,獲得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