佈全城環境衛生水平電話調查結果

非典型肺炎事件發展至今,已有兩個多月。期間不斷為人詬病的環境衛生問題,政府開始進行針對性處理,其中包括定期舉行全城清潔日或舉辦講座,教導公眾如何有效清潔居所及大廈。最近,疫情轉趨溫和,政府亦宣佈成立「全城清潔策劃小組」,由政務司司長擔任主席,研究短期及長期措施,改善全港的環境衛生。為著全城環境衛生的課題,在本年5月13日至15日,民主黨以語音調查方式,共訪問了626名市民,了解他們對本港環境衛生方面的意見。

調查結果

調查發現,在非典型肺炎事件發生期間,有59.9%被訪者認為香港的整體環境衛生水平是「有改善」,而認為有「重大改善」的亦有16.1%,認為「無變」的則有20.1%,而認為「惡化」或「嚴重惡化」的分別各有1.9 %。

31.3%被訪者認為街道(包括後巷)的衛生是最需要改善的環境衛生範圍,認為需要改善公廁衛生及食肆廁所衛生的則分別佔6.1%及4.3 %。高達55.6%的被訪者認為上述事項全屬急切需要改善的範圍。

調查又發現,有超過83.5%被訪者認為隨地吐痰的人士要被罰款外,還需要為社區進行服務工作。只有9.1%不同意實施此措施,無意見的則有7.3%。

就問及公德心的事情,有58.8%的被訪者認為香港人只是「一般」,認為有公德心或非常有公德心的被訪者分別只佔4%及12.3%。認為無公德心的也有19%,認為非常無公德心的則有5.9%。

就著對「全城清潔策劃小組」的期望,有35.9%被訪者有信心小組可解決香港的環境衛生問題,無信心的則有40.4%,至於好有信心和好無信心的分別只佔7%和6.7%,表示唔知道的則有9.9%。

民主黨的意見

民主黨環境衛生及食物安全政策發言人李華明表示,此次調查明顯發現市民滿意近期環境衛生的改善狀況,不過,對於「全城清潔策劃小組」解決環境衛生問題的能力的信心只是參半,反映了政府還需要長期地處理這個課題。

李華明認為,目前最需要處理的環境衛生問題,是如何藉著非典型肺炎事件,解決長久以來隨地吐痰對社區所帶來的困擾。他認為,吐痰容易傳播細菌,是一項相當討厭的缺德行為。自2002年6月法例執行以來至本年3月為止,政府共發出1793份定額罰款通知書,而在非典型肺炎肆虐期間,政府亦表示會改以票控方式處理,透過更高的罰款起阻嚇作用。李華明同意這項措施,並有如下建議:

(一)讓隨地吐痰人士為社區進行服務工作

為了讓觸犯法例者意識到維持環境衛生對社區的重要性,所以,他建議隨地吐痰的人士,除要被罰款外,還應為社區進行服務工作,他認為政府應修改法例,讓法庭可對隨地吐痰人士,以類似社會服務令的方法,以無償性質服務社會*。

(二)賦權公共屋村的私人管理公司執行法例

現時,《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罪行)條例》規定,共有7個政府部門,可以向隨地吐痰人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不過,最近政府承認房屋署在執行法例的比例上嚴重偏低,同意改善,並成立七個兩人巡查小組巡查。李華明認為,現時本港的公共屋村的管理工作已陸續外判,以小組的人力資源,根本不能有效執行法例。因此,他建議政府修改法例,賦權公共屋村內的私人管理公司的主管級人員,執行法例,以改善公屋內居民隨地吐痰的情況。

最後,李華明表示,「全城清潔策劃小組」已於前天進行了第二次會議,他獲邀請向小組提出改善建議,會上,他提出上述建議外,亦就改善大廈的渠務設計問題表示意見。日後,他亦表示,會以民主黨的名義,約見小組,遞交短期及長期改善環境衛生意見書。

民主黨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政策發言人:李華明

2003年5月18日

*根據《社會服務令條例》規定,凡14 歲或以上的人士被裁定犯了可判監禁的罪行,法庭可就該罪行判處社會服務令,規定該違法者在十二個月內,按照條例進行不超過240 小時的無薪社會服務工作。社會服務令可代替或附加在其他判決上。

** 按照現時《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規定,因隨地吐痰觸犯法例的人士,只須罰款,無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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