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私營骨灰龕發牌制度調查結果
Tuesday, March 13, 2012

(1) 政府在諮詢文件第5.10-5.11段的提述,似乎傾向同意豁免某些存在已久但是違規的私營骨灰龕,並且屬於永久豁免,當局認為這是務實的處理方式。然而,既然是明確並嚴重違反法例,李華明認為不能以酌情權就豁免這些違規骨灰龕,如最終未能申請成為合格的骨灰龕場,這些處所必須關閉。李華明又認為,當局的意見會傳遞錯誤訊息,已經違規的骨灰龕場在發牌制度正式確立前,將會向消費者表示,政府最終會容許他們成為合法的骨灰龕場,以此招徠生意。李華明擔心,出現如此局面將會令違規骨灰龕場成為尾大不掉而不能解決的社會問題。
(2) 李華明又認為,若一旦出現違規骨灰龕場倒閉的情況,由合格私人骨灰龕場接收才是比較可取的做法,李華明表示理解民調上較支持政府接收的被訪者的意見,因為公眾一直期望當市場出現失衡,政府干預是合理的做法。然而,當由政府接收倒閉的違規骨灰龕場的先人骨灰,將影響現行輪候公營骨灰龕人士的中籤機會,和令他們得到龕位的時間延後,對他們並不公平。李華明認為,以美容業界為例,當有美容院倒閉,美容業界會承擔責任,出手接收那些在倒閉美容院內的顧客,因此,政府應推動私營骨灰龕業界仿效此做法。 (3) 李華明又促請政府盡快設立發牌制度,按現時進度估計,即使立法過程順利,到最終建立發牌制度,起碼再需要兩至三年的時間,再加上寬限期,可能要四至五年後,才會建立起完整的發牌制度,李華明擔心立法過程太久,當局又對違規骨灰龕場以姑息態度處理,最終會令違規問題愈見嚴重。因此,他促請現屆政府盡快草擬好法例,給新一屆立法會盡快審視,以保障消費者的利益。 發言人︰ 民主黨東區區議員 梁淑楨 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政策 李華明 附件︰私營骨灰龕發牌制度調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