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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碧雲批評法工委發言人談話嚴重傷害香港法治及一國兩制
Tuesday, November 19, 2019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就香港法院的判決裁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部份條款不符合《基本法》一事,發表談話,批評法院判決的內容嚴重削弱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應有的管治權。民主黨黃碧雲批評法工委的談話,公然踐踏和企圖剝奪香港法院依法享有的權力;此舉等於判定香港法院以後再無權限審理本地法例是否違反《基本法》,一切由人大常委釋法說了算,這將會徹底破壞香港的法治制度。

 

   黃碧雲指出,過往香港法院曾判定政府一些行為違反《基本法》,包括香港終審法院於2005年裁定《公安條例》賦與警務處處長限制遊行及有關的刑事懲處的權力違憲﹑香港終審法院於2006年裁定《電訊條例》第33條准許行政長官以行政命令指示執法人員截聽市民電話通話違反《基本法》﹑香港終審法院裁定律政司司長訴丘旭龍一案中的刑事罪行條例第118F(1)條違反《基本法》。如果按法工委今日的說法,黃碧雲質疑以後香港法院是否再無權裁決本地法例是否違反《基本法》,若然,這等於是向香港法治制度及一國兩制插上最深的一刀。

 

     黃碧雲分析,四中全會之後,中央政府對香港特區愈管愈嚴,當中已表明「必須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實行管治」,而其中一項要求就是要完善人大釋法制度。因此,她敦促中央政府尊重本地司法制度,呼籲全國人大常委會,切勿就《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及《禁止蒙面規例》作出釋法,剝奪本地法院的裁決權限,干預本地的司法制度,進一步破壞一國兩制。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