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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警察涉嫌變毒販案件
Friday, May 08, 2020

回應警察涉嫌變毒販案件

 

警方昨日(7日)在帝苑酒店房間內拘捕兩男一女,起獲巿值約140萬元的毒品,包括2.17公斤冰毒及約27萬元現金。其中一名被捕男子隸屬西九龍總區反黑組俗稱「士沙」的警署警長,探員在他身上及寓所搜出25公斤冰毒,市值約1,250萬元,其後再拘捕另一警務人員。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指案件性質比想像更為嚴重,4月28日有傳媒拍攝警員當天的緝毒過程,現場超過20名警員在一間500尺空舖搜證,而涉案警員竟然可以傳媒、眾多同袍和被捕人士前,成功偷走相當如數包白米重量的25公斤冰毒,實在是匪夷所思,強烈質疑是否有其他警務人員涉案。

 

林卓廷表示根據過往在執法部門受訓和工作的經驗,處理毒品案件要非常小心,因為此類案件要求證據的連貫性(chain of evidence),所有贓物的發現過程、包裝、重量等資料全部要有妥善記錄,並盡量使用證物袋密封好,而負責撿取的執法人員要簽署確認資料的真確性及證物沒有遭到其他干預,並須有副署。一般在處理接獲情報下的毒品案件,執法單位都會預先準備磅秤,以即場確定毒品的重量,因對日後法庭就罪犯的量刑有著直接的影響。

 

林卓廷表示若沒有其他人配合,質疑涉案警員如何可以在傳媒及20多名警員監察下,可以成功偷取有25公斤重量的毒品。涉案的警署警長在警隊中並非屬很高級的職位,他偷毒品外,還想在短時間內轉手圖利,如此膽大包天的行為,可以反映出警員的操守相當敗壞及目無法紀,以為自己可以隻手遮天。警隊一而再、再而三有警員干犯不同的嚴重罪行,令公眾對警隊剩餘的些微信任都付之東流。

 

林卓廷要求警隊必須徹查涉案西九龍總部反黑組的所有警員,是否有參與違法行為,廉政公署亦應該介入調查當中是否有警員涉及貪污的罪行。同時,香港警隊管理層必須正視警隊內目無法紀的行為,警察為何會變成毒販及干犯不同嚴重罪行,警隊為何會墮落到如此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