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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批評譚耀宗言論違反《基本法》及 《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 呼籲政府徹查
Wednesday, June 03, 2020
林卓廷批評譚耀宗言論違反《基本法》及
《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 呼籲政府徹查 (新聞稿)
 
全國人大常委委員譚耀宗於6月1日在紫荊雜誌撰文,指出:「無論議員或是參選人,都不應該反對為國家安全立法,若是這些人提出反對,就是違反基本法,應予取消資格!」林卓廷對譚耀宗的言論感到憤怒,林表示:「譚耀宗做慣奴才逢迎當權者,就要迫其他人跟著他做奴才,一起搖尾乞憐。」林卓廷認為,譚的言論語帶恐嚇,他呼籲特區政府應依法徹查譚的言論是否違反《基本法》及《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
 
林卓廷指出,《基本法》第73(1)條規定立法會的其中一項職能為:「根據本法規定並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按照譚耀宗的歪論,一旦與國安法相關的法律在立法會審議,立法會只能支持,而不能修改和廢除,那是完全違反《基本法》的規定。
 
另外,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9(a)條,凡任何人「藉武力或恐嚇嘗試強迫任何議員宣布贊成或反對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的待決動議或事項」,即屬犯罪,可處罰款$10,000及監禁12個月。林卓廷認為,譚的言論實屬恐嚇,涉嫌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
 
林卓廷表示,昨天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內,民建聯張國鈞議員提出動議,促請當局全力配合人大常委會的相關立法工作等等,民主派的議員投了反對票,按譚耀宗的邏輯,所有反對的議員都會被褫奪資格,林卓廷不禁質疑,香港是否反智到這等地步?
 
林卓廷又指出,全國人大上周表決「港版國安法」時,與會代表以2,878票贊成、1票反對、6票棄權通過。投下反對和棄權票的人大代表都沒有被禠奪代表資格,林卓廷不禁反問:「是否香港的立法會連橡皮圖章的人大都不如?」
 
林卓廷表明,「港版國安法」破壞一國兩制,譚的恐嚇言論旨在引起寒蟬效應,要民主派跪低,林卓廷表明譚的言論不會動搖民主派反對「港版國安法」的決心。
 
最後,林卓廷表示譚的恐嚇言論涉嫌違反《基本法》及《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他會致函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要求她澄清政府立場及責成執法機構徹查違法行為。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