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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立國安法 先禁止質詢 胡志偉批評特區政府和立法會主席聯手扼殺議員質詢機會
Tuesday, June 02, 2020
由於人大授權人大常委訂立“港區國安法”,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胡志偉就此提出了口頭質詢,並擬於明天立法會席上提問。然而,政務司司長昨晚致函立法會主席,要求將該質詢裁定不符合規程,立法會主席亦火速接受政府意見,裁定胡志偉的質詢不能提出。胡志偉強烈批評政府不敢就國安法面對議會質詢。
 
政府在信中表示,國安法屬《基本法》第十八條所指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按《基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特區自治範圍的法律,而現時並非成熟時機就質詢提供意見。
 
胡志偉指出,最近林鄭月娥及鄭若驊都就國安法如何在香港落實向市民提供不同程度的保證,包括:
 
(1) 林鄭月娥在公開信中指出:“市民可繼續依法享有言論、新聞、集會、示威、遊行、出入境等自由。
(2) 鄭若驊在接受英國廣播公司時專訪時,表明香港法庭會審理國安法的案件。
 
  胡志偉指出,他的質詢正正是觸及上述範圍,政府官員不敢在立法會中給予香港市民這些保證,是怯懦及不負責任的表現。甚至表明上述的政府回應只是謊言,不能宣之於立法會內,作為正式記錄的一部分。
 
  胡志偉又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制定有關法律時,表明: “會以適當方式徵詢香港各界人士的意見,也會徵詢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 民選代表正好借質詢時段表達香港市民對國安法的關注,如果連這個渠道都封殺,可見人大常委在草擬中的國安法條文,將不會顧慮香港市民的感受,只會一意孤行,從嚴處理。
 
另外,胡志偉又強烈批評梁君彥的裁決並不公正,完全不給予任何理據,只照搬政府立場作決,梁君彥此舉旨在以立法配合行政,兩權合作之下,封殺議會監督政府的職能,做法卑劣。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胡志偉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