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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碧雲批評行政長官及教育局局長言論反智 「蓄意謀殺」三權分立
Tuesday, September 01, 2020

日前,教育局局長楊潤雄為通識教科書刪去「三權分立」內容護航,及於電台節目指三權的權力及制衡不能以「三權分立」作陳述。今日,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為楊局長的說話背書,甚至提出三權既配合又制衡的怪論,令人大開眼界。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批評行政長官和教育局局長帶頭曲解基本法,混淆視聽,借此推動廢除三權分立,並逐步將香港由三權互相制衡,改為三權互相配合。

 

黃碧雲指出,行政長官和教育局局長的言論是篡改歷史,徹底顛覆香港及其他國家對於香港實行三權分立、互相制衡的一貫了解,甚至削弱國際社會對香港維持司法獨立的信心。

 

黃碧雲解釋,三權互相制衡與互相配合是兩個截然不同的制度設計概念。她認為一國兩制下香港是行政主導的體制,基本法沒有明言實行三權分立,但仍有明文規定行政、立法、司法各自行使的權力,亦有互相制衡的機制,即有某程度的三權分立、互相制衡。

 

縱然立法機關的權力受到各種限制,提案權由行政機關操縱,議員提出私人法案如涉及公共開支或政治體制或政府運作,均不可提出。凡涉及政府政策,必須得到行政長官的書面同意才可提出(基本法74條)。此外,基本法附件二亦列明分組點票的安排,以限制立法會對行政機關作有力的監督,但行政與立法機關權力不均等,亦不能說成沒有三權分立。

 

此外,縱然檢控權在律政署,但根據基本法85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人員履行審判職責的行為不受法律追究。」司法機關從而體現獨立的司法權,及各權互相制衡的效果。

 

黃碧雲說:「當然,香港一貫擁有的獨立司法權漸受內地衝撃,全國人大常委會可透過釋法及通過決定,影響本港的行政、立法、司法機關,這是港人最憂慮的。」

 

黃碧雲指出,中央政府意圖廢除三權分立的目的彰彰明甚,早於2008年7月時任國家副主席習近平訪港期間,曾在接見特區主要官員、立法會前主席范徐麗泰及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時提出「三權合作論」,到了2018年習主席訪港時,再提出:「要自覺維護管治團隊的團結,堅決維護行政長官的權威,在工作上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補台,共同維護政府整體的威信和聲譽。」林鄭月娥和楊潤雄今日的言論,只是隨北京政治風向改變,奉迎當權者所好。

 

黃碧雲表示,在中共對港實施全面管治下,已經十分脆弱的「三權分立」危在旦夕,但若果連司法獨立也保不住、行政長官及問責官員只懂向北京擦鞋,執行中央政治指令,拒向港人問責,胡亂作出政治檢控;人大架空立法機關直接為香港立法或濫用釋法權,更多的三權合作等如取消香港的一國兩制,步向一國一制。她呼籲林鄭及各司局長努力捍衛三權分立,落實雙普選,完善香港的民主制度建設,而不是為奉迎中央,破壞三權分立。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