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民主黨就「改善租金援助計劃」之意見
Wednesday, December 28, 2005

現時的公屋租金水平與公屋居民入息比例的中位數達14.7%,有部分新落成公屋單位的租金與入息比例的中位數更高達20%,因此房委會有需要推出措施令租 金水平在居民負擔能力之內。現房委會推出改善租金援助的建議,新計劃建議放寬非長者住戶的資格,租金與入息比例由超過25%降至20%,或每月入息限額由 低於輪候冊入息限額的50%,放寬至60%。對於這改善租援的建議,民主黨認為這只是輕微的修訂,但總比房委會贏了官司後什麼也不做為佳,但這個建議卻未能真正幫助有需要的居民。

 

由於現時的租援計劃 宣傳不足及申請手續繁複,以及有租援戶在三年需遷往租金較低廉的單位的規定,故現時即使114 000戶符合資格,但提出申請比率只有14%,比率明顯偏低,可見現時租援計劃未能真正幫助有需要的公屋住戶。若以此申請比率計算,新計劃下將減少居民的 租金負擔只有約三千二百萬元,而非房署估計的一億一千萬元,對居民幫助極為有限。 因此,改善租援的建議必須真正回應現行計劃的不足:一方面,房署應加強宣傳及簡化申請手續;另一方面,房委會應取消租援戶三年後需遷往較低廉單位的規定, 免除居民被迫遷的憂慮,這才可鼓勵有需要的居民作出申請,否則房署即使放寬租援入息限額規定也不能幫助有需要的居民;此外,民主黨反對租援設兩級制,建議 租金及入息比例超過20%的租戶應劃一減租率為50%。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曾於終審法院及上訴法院就公屋租金官司判決前承諾,即使房委會獲得勝訴,房委會也會考慮推出包括豁免租金等紓援租金措施。因此,除了推出改善租援措施外,房委會仍有需要推出免租/ 減租措施,令所有公屋居民受惠。 房委會卻指出一個月免租期令租金損失9.4億元,加上推出額外三項改善公共屋邨居住環境計劃(開支約7億元)及先前已公布的五項屋邨改善工程計劃(開支約65億元),及下年度公屋營運將不會有盈餘,因而無力負擔免租措施。 然而作為業主的房委會,對改善屋邨環境本是責無旁貸,故不應與免租/ 減租與否混為一談,因而是否推出免租/ 減租措施實不應受推出有關工程計劃所影響。

 

在財務上,房委會截至零六年三月底預計有超過四百億元的財政儲備,面對如此龐大的盈餘房委會完全可以負擔免租帶 來的一次過收入損失,而減租則可在全面租金釐定機制檢討後推出,免租及減租的措施應減少居民實際租金負擔最少15%。 民主黨建議: 1.房委會應取消租援戶三年後需遷往較低廉單位的規定,以免除租援戶被迫遷的憂慮,以提高申請比率; 2.租援不應設兩級制,租金及入息比例超過20%的租戶應劃一減租率為50%; 3.房署應加強租援計劃的宣傳及簡化申請手續;及 4.房委會在推行租援改善計劃及改善屋邨居住環境工程的同時,應推行免租/ 減租措施,減少居民實際租金負擔最少15%。

 

房委會委員  李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