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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對區議會檢討諮詢文件的初步回應
Thursday, April 27, 2006

就政府今日公布區議會檢討諮詢文件,民主黨認為政府的建議既沒有賦予區議會實際的管理權,亦沒有履行政府當年取消兩個前市政局時的承諾,加強區議會的職權,更沒有提出地方行政民主化的時間表,對此表示遺憾。

 

民主黨政制發言人楊森指出,當年政制事務局局長在提出取消兩個前市政局的草案時,在草案恢復二讀辯論時親自承諾「殺局」後,18個區議會的功能和資源會有 所加強,及保證會考慮將區議會的層次深化和加強其功能。但是,殺局至今已6年,區議會的角色和職能,以至組成仍沒有實際的改變。而今次的檢討建議亦沒有提 出將當年市政局負責文康及市政設施和服務(就算是涉及地區層面)的職權交予區議會,反映6年以來,政府根本沒有考慮和決心下放權力。

 

楊森強調,管理權包括三項重要的元素,第一是對執行管理的人員有人事調動的權力;第二是有財政自主權以決定如何管理有關的設施和服務;第三是有制訂決策的 權力,以訂定新政策或改善現行政策,使更有效落實管理措施。但政府的建議訂明負責的政府部門只須盡可能根據區議會的決定行事,而區議會的決定亦不得損害部 門的法定權力和責任,不得超越部門的財政權限或偏離政府現行的員工和資源管理政策。

 

在這些先決條件下,區議會根本無法有效管理地區設施,亦不能回應市民對改善地區的要求。若政府不願意賦權予區議會就地區設施有實質的管理權,包括管理地區 設施的人員的人事調動權,增加及改善地區設施需要的財政自主權,以及為改善地區設施而需要政策決定權,根本沒可能做到加強區議會在地區設施管理的角色。 他並強烈批評,公眾要求全面普選區議會的訴求非常清楚,但在諮詢文件中,政府卻沒有提出如何達致全面普選的建議,以進行公眾諮詢,亦沒有提出把民政事務專員獨立於政府行政架構之外,由普選產生的建議,在地方行政民主化方面根本就是一片空白!

 

政制事務發言人  楊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