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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對立會主席裁決的回應
Thursday, May 04, 2006

就民主黨提出修訂「特首選舉修訂條例草案」,讓行政長官可具有政黨背景,及特首選舉設有提名上限,立法會主席裁決超越草案範圍而未能獲准於立法會上提出,民主黨對此表示失望但仍尊重主席的決定。民主黨希望政府能繼續檢討有關條例,將來由政府提出有關的修訂。

 

民主黨政制事務發言人楊森表示,現時的《行政長官選舉條例草案》存在不足之處,包括限制政黨背景人士出任行政長官,及容許選舉委員會囊括提名數額而使到沒 有其他候選人可參與競選,因此,民主黨提出修訂法例,讓特首在勝出後仍可不用退出政黨及設定200人作為提名上限,以阻止壟斷的情況。 楊森指出《基本法》既沒有規定特首不可有政黨背景,亦沒有規定不可有提名上限,故民主黨提出的建議並沒有違反《基本法》。

 

讓具有政黨背景人士出任特首,有 利積極促進政黨政治的發展;而現實上,特首在施政時亦需要政黨在立法會的支持。就特首選舉而言,過去經驗顯示一名候選人可壟斷超過八成選委的提名而使到不 可能出現其他候選人參與選舉,選委會委員投票時沒有其他選擇,亦出現沒有選舉政綱、沒有選舉論壇的局面,社會和市民無法就特首的施政理念和政策作辯論和評 估,這是很不理想的情況。 在審議草案期間,議員和市民均提出上述問題,希望政府作出改善,多數議員更贊成取消對特首有政黨背景的限制,若由政府提出有關修訂,相信可獲立法會通過。

 

民主黨希望政府能就《特首選舉條例》繼續進行檢討,包括特首由普選產生、取消特首須退出政黨的限制,以及未進行普選前,設定選委會提名上限等建議,提出修 訂條例草案,以回應市民對普選訴求,以及促進政黨政治發展和一個公平開放的特首選舉制度。

 

政制事務發言人  楊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