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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酒後駕駛 呼籲警方世界杯期間加強抽驗
Monday, May 22, 2006

昨天,本港發生一宗嚴重交通意外,導致一名的士司機及乘客無辜身亡,肇事司機事後時亦滿身酒氣,事後証實酒後駕駛。 民主黨交通政策發言人鄭家富表示,他非常關注酒後駕駛的行為,他認為駕駛者酒後駕駛,是非常不負責任的駕駛行為,應予嚴厲打擊。鄭家富認為,應考慮以下方法制止酒後駕駛:

 

(一) 加強抽驗 增加路障 鄭家富表示,一般而言,節日及周末,酒後駕駛的情況會較為嚴重,鄭家富擔心,由於世界杯臨近,將會令全城掀起足球熱潮,一般市民可能也會選擇在酒吧內看足 球比賽。為免該段期間酒後駕駛的情況增加,鄭家富促請警方在這段期間進行必要的宣傳工作,防止酒後駕駛外,亦必須增加抽查呼氣測試的工作,據鄭家富了解, 現行的<<道路交通條例>>已賦予警方有足夠權力,一旦有合理因由懷疑駕駛者酒後駕駛,即可進行呼氣測試,不過,警方曾在本年的 二月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亦表示,必須獲得授權才可進行隨機測試,因此,鄭家富促請警方在這段時間,爭取授權,盡快在酒吧區域、高速公路及交通黑點增設路 障,隨機為駕駛者進行呼氣測試,務求令酒後駕駛的情況減少,增加道路安全。

 

(二) 強制參加駕駛課程 由於酒後駕駛負極度不負責任的駕駛行為,鄭家富表示,為了糾正駕駛者的錯誤駕駛行為,一旦証實駕駛者屬酒後駕駛,需要勒令駕駛者參加駕駛改進課程,以改善他們的不良駕駛習慣。

 

(三) 加強懲罰 鄭家富又認為,長遠而言,有必要研究加強懲罰,他指出,現時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一經公訴程序定罪,除判監外,至少吊銷牌照2年,再犯則3年,而一般酒 後駕駛,首次觸犯並不會暫時吊銷執照,再犯則不少於2年,鄭家富認為,由於酒後駕駛對道路安全構成嚴重威脅,駕駛者亦應明白駕駛責任,因此,他促請政府研 究修改法例,參考外國經驗,列明導致他人傷亡時可永久吊銷駕駛執照,而一般酒後駕駛亦應加強刑罰,並在初犯時引入吊銷執照的條文,再犯時則將吊銷駕駛執照 時間定於不少於5年。以加強法例的阻嚇性。

 

交通政策發言人 鄭家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