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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政府推動綠色稅制改革
Monday, March 26, 2007

過往六、七年,本地已有不少關於開徵環保稅改革(又稱為綠色稅,GREEN TAX)的討論,但多年來,環保稅改革的進度一直停滯不前。民主黨對於政府未有在財政預算案中推出各項稅務寬減措施的同時,開展綠色稅務改革,表示失望。我們認為,政府已錯過開徵環保稅的最佳時機。事實上,外國的例子說明,環保稅作為一種能夠持續改善環境的工具,較傳統以法例規管及排污交易等手段更為有效。現時在所有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經合組織,OECD)的國家中,都已經開徵不同的環保稅。例如北歐國家的能源稅,愛爾蘭的膠袋稅等。

 

而環保稅的稅收占經合組織國家的GDP比例亦持續上昇,平均由1980年代的2.1%,升至九十年代中的3%。 外國的經驗指出,一個可持續及行之有效的環保稅制,必須兼顧以下兩個原則: 

 

污者自付:開徵環保稅的目標,是為了讓污染者承擔全部或大部份處理污染物的成本,從而改變習慣。由污染者負擔因污染招致的開支,有助導引稅收至促進環境保護的項目。(例:家居廢物處理徵費) 

 

財政中立原則:引入環保稅時,政府應以「財政中立」為原則,透過徵稅獲得新收入時,應同時削減其他稅項及影響民生的收費,減輕市民的稅務負擔。加上環保稅屬於累退稅項,低收入家庭所受的影響會更多,所以政府有必要減低環保稅對他們的影響。

 

此原則不單有助盡力平衡市民因新增稅項而承擔的開支, 也有助避免政府貪婪地為增加收入而不斷藉保護環境為名開徵新稅。而在經合組織國家的綠色稅務改革中,往往在開徵環保稅的同時,削減薪俸稅及社會保障供款等,以降低市民的負擔及增加就業。

 

民主黨認為,現時正是推行綠色改革的最佳時機。首先,由於經濟好轉,市民收入開始上昇,對開徵新稅的抗拒會較過往經濟不景氣時為低。加上環保稅制改革中,必須透過減免直接稅項以環保稅減輕對市民的影響,而適逢政府今年推出多項稅務寬減措施,包括減薪俸稅率及稅階、退稅、寬減差餉、及向綜援戶提供額外一個月的金額等。以上措施正有利開展環保稅制改革。但預算案中,政府卻沒有任何有關環保稅制的建議及時間表,民主黨對此表示十分失望。

 

對於近日有消息指,政府會將開徵膠袋稅的收益撥歸庫房,作為一般性收入。民主黨對此表示反對,我們認為,最有效運用環保稅收的方法,是用於處理該稅項相關的開支:如現時由公帑支付處理廢物和污染物,政府應先將日後環保稅收用於支付這部份開支(例如堆填區運作費),以實踐「污者自付」的原則。其次是用於資助回收工業、推動環境保護、補貼低收入人士的稅款支出及教育公眾等。 事實上,政府現行開徵的稅項中亦有環保稅種,例如政府建議向購買環保車的車主提供稅務寬減。鑒於現時本港都市固體廢物及空氣污染問題日趨嚴重,民主黨促請政府應盡快落實綠色稅務改革,推出有關膠袋、電池、車胎、電子儀器及設備及能源稅(包括就本港各主要排放物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徵稅),以改善本港的環境。

 

環境政策副發言人 范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