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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監管 保障升降機乘客安全
Friday, January 23, 2009

民主黨今約見機電工程署署長,跟進一連串升降機斷纜事故,要求機電署加強監管承辦商及註冊工程師檢驗升降機程序,盡快修訂實務守則,設定公開評分機制,預計2月下旬有檢討結果。民主黨並要求房署及機電署應引用相同準則,以監管公屋及私樓的升降機維修保養,保障所有乘客生命安全。

 

就沙田恒安邨升降機斷纜事故,民主黨區議員鄭則文表示,事故發生前兩個月升降機已分別完成兩次大檢,並由註冊工程師檢定及簽署升降機安全,但卻仍沒有發現纜索锈蝕嚴重致斷纜情況,令人質疑現時的測檢水準及監管是否足夠?另耀安邨曾有升降機在機電署抽查後如常運作,但不久即發生意外,再檢驗時才發現纜索出現锈蝕,需作出更換。他要求機電署跟進是次抽查程序,並建議機電署工程師如發現升降機情況不理想、需要更換纜索,應通知法團考慮是否須停止升降機運作。

 

機電署署長回應正調查恒安邨事故,當中包括註冊工程師的責任問題。他認為目前全港有236位註冊工程師,足夠應付49,000部升降機的檢測工作,而現時註冊工程師的資格要求已足夠,問題在於履行職務的表現,如有違法,可依法提出檢控及取消註冊工程師的資格。 機電署今個月正式實施「年檢預先通報機制」,承辦商須預先把年檢的時間表通知機電署,方便機電署進行即場突擊檢查,加強監管。機電署亦已實施12小時通報機制,讓公眾盡快得悉發生嚴重事故。機電署檢討升降機維修保養實務守則的工作小組預計於2月下旬完成工作,以增加規定最低維修工作時數,並設定評分機制。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出,機電署目前監管私樓升降機的機制並不適用於房委會轄下出租公屋的升降機,房署不用就其管轄的升降機事故通報機電署或設定12小時通報機制,房署與機電署沒有簽訂諒解備忘錄,須使用同一套監管準則,機電署亦難以就發生在出租公屋的升降機事故進行調查,並根據法例懲處失職的註冊工程師,他將約見房署了解情況。

 

立法會議員 涂謹申

北區區議員 黃成智

沙田區區議員 鄭則文  容溟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