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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結構赤字 財爺應減稅
Wednesday, February 22, 2006

愈近財政預算案公布之日,坊間減稅的訴求越見強烈。中產階層不會忘記近兩年加稅帶來的痛苦:薪金不變,稅款卻大幅增加,皆因03年政府以「財赤」為理由提出加稅,月入萬多元的普羅市民被加稅七成;一向是稅收的中流砥柱、月入4萬元的夾心階層,加稅也達兩成三。

 

根據政府的資料顯示,今個財政年度截至去年12月底,政府只有60億元赤字,但最後3個月稅收入帳,盈餘通常有200多億元,故民主黨認為今年政府可有一百五十億元盈餘。既然財政回復盈餘,政府03年因財赤而引入的應急加稅措施便應撤銷,這是3大黨均認為政府應將薪俸稅回復至02至03年水平的原諉。 有些評論指出因各種理由,政府不應減稅,原因大致分為兩類:財富分配原則、財政穩健理由。 一些人指出,香港貧富縣殊問題嚴重,故政府應先扶貧、增加社會服務開支,待做完這些工作仍然有盈餘才考慮減稅。正如筆者在立法會內指出,以政府現時的財政情況,既使政府同時減稅和將長者及殘疾人士的綜援金額回復至零02年的水平,以及推行其他扶貧措施,也能應付。

 

筆者及民主黨均認同,政府應適當地運用資源提供社會服務,但減稅和扶貧,不應是處於對立,因兩者均針對社會的中下階層。而且,不減稅並不代表政府便會將這筆資源用於扶貧。舉例,「風雨蘭」是一個為受性侵犯婦女提供24小時一站式服務的機構,每年經費只需要220萬元,比一個問責局長的年薪還少,但政府就是不肯資助。 至於以政府財政未穩健為理由反對減稅者,筆者認為,即使香港可能有「稅基狹窄」、「結構性赤字」、「經濟未復甦」等等許多可能的隱憂,但這沒有解答一個基本問題:03年加稅的決定,的而且確是一項「應付財赤」的措施。筆者絕對同意,政府可檢討稅制,但應先削減現時因財赤而多加的稅項,將稅制回復至02至03年度的基礎才檢討。

 

有論者指政府有「結構性赤字」,所以不宜減稅。須知「結構性赤字」是指經濟復甦也不能解決赤字問題,而政府在02年由「檢討公共財政專責小組」發表的報告指,因政府有結構性赤字問題,即使經濟高度增長,政府的儲備也會於零八/零九年耗盡。但05年底3,000億元的財政儲備結餘,便令「結構性赤字」的論點不攻自破。 筆者要指出,政府的儲備,已多至要「排洪」的水平:政府可動用的儲備多達7,400億元,當中3,000億元是財政儲備、4,400億元是外匯基金的「累計盈餘」,而政府1年的開支只不過是2,400億元,政府絕對有財力運用儲備增加社會服務及減稅。至於收入方面,自82年起的數據顯示,政府的經營收入增長的速度,與經濟增長的速度相若,即經濟一旦復甦,政府的經營收入自然增加。 有說香港的稅基狹窄,但香港不同於一些以入息稅是主要政府收入的國家。

 

香港的薪俸稅只佔政府收入13%至15%,政府的主要收入來自土地和相關收入,包括差餉及地租、物業印花稅等,每年收入也有數百億元,都是「稅基廣濶」而由全港市民同時負擔的稅項;加上政府很多服務,均由市民以回收成本或接近回收成本的費用繳付。政府的稅基是否真是如官員所說的狹窄?筆者並不同意! 就應否減稅的辯論,我們要需問一個基本問題:政府的收入能否應付開支? 現在政府有盈餘、又有龐大儲備,卻因為一些未有結論的所謂「稅基狹窄」和「結構性赤字」問題而不減稅,要全港過百萬納稅人及其家人,以至會間接因減稅而受惠的基層市民受害,是說不過去的。

 

同刊於2006年2月22日經濟日報

作者: 單仲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