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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稅減稅方案不現實
Tuesday, August 01, 2006

筆者今年三月,已在本刊指出,政府現時財政穩健,儲備豐厚,實在沒有需要引入銷售稅,可惜政府堅持推出極具爭議的諮詢文件,令人遺憾。最令筆者覺得無理的,是政府故意以一些不切實際的減稅方案,企圖「引誘」一些可能受惠的人支持,但事實上,財政司司長在立法會簡介諮詢文件時,也承認文件內的減稅方案,是「極端」的情況。 政府大幅減薪俸稅,或減利得稅5%的方案,看似非常吸引!

 

中上階層,尤其正繳交標準稅率的人士,獲大幅減稅後,省下的薪俸稅,將遠遠超過需要繳交的銷售稅。不過,「魔鬼在細節內」,看清楚細節,這些建議卻是不可能實現。因為落實報告內減薪俸稅方案的前提是:所有源自銷售稅所得的新收入──政府估計為二百億元──全部用於減薪俸稅!而削減利得稅的前提是:所有源自銷售稅所得的新收入全部用於減利得稅。政府也有指出,開徵銷售稅,新增的收入,可以用於增加教育、醫療等開支。

 

但是,如果納稅人要求減薪俸稅、商界要求減利得稅、市民又要求增加公共開支,最終的結果是所有讀者也可以想像到的:政府將銷售稅的收入瓜分,用於削減稅項及公共開支。 假如政府將二百億元平均用於上述三項,即政府可以承受薪俸稅收入減少約六十七億元。薪俸稅大約可以回復零二年未加稅的水平。大部份納稅人所省得的稅款,未必足以彌補銷售稅開支!至於利得稅,以零五/零六年的利得稅收入計算,如果政府削減六十七億元利得稅收入,稅率可以由現時17.5%減至約15.5%。但讀者切記,利得稅是有盈利才繳付,而根據政府的方案,小公司要自行承擔銷售稅開支,大公司則因要處理銷`售稅而增加行政開支。

 

尚未計算的,是因稅收令價格上升,因此影響公司的競爭力的因素。 至於增加公共服務,大家未必知道的,是政府已定下公共開支增長的政策:公共開支佔本地生產總值的比率,不可超出20%。即是說,公共開支已「封了頂」,即使政府有盈餘,也未必輕易增加公共開支。事實上,政府也一直奉行此政策!故筆者懷疑,政府根本不會大幅增加公共開支。

 

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在零三年初宣讀預算案時,因為財赤嚴重,宣佈增加薪俸稅、利得稅等,加上削減政府開支所節省的資源,開源節流約二百億元。今年政府回復盈餘,政府早該減稅及增加扶貧的措施。然而,政府在剛過去的財政年度財政盈餘高達一百四十億元,非但沒有將薪俸稅回復至加稅前,以便減輕中產階層的負擔,又沒有增加扶貧措施,反而拖延落實這些措施,等待徵收新稅所得的收入來「埋單」,這就是曾蔭權落實他「以民為本」政綱的具體措施嗎?

 

同刊於2006年8月資本雜誌

作者: 李永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