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施政報告是否真正重視資訊科技?
Saturday, October 21, 2006

上星期,筆者在本欄指特首曾蔭權那份施政報告,迴避了包括政制發展、銷售稅、醫療融資、扶貧等多項重要議題。有趣的是,在這份被公眾批評為不合格的施政報告,曾特首卻忽然「科技熱」,再次墨在資訊科技——這個早已在近年施政報告消失的政策。 

 

在整份施政報告裡,資訊科技所佔的篇幅不算少;而在臚列各政策措施的施政綱領中,與資訊科技、電訊和廣播的項目更較過去數年為多。然而,在施政報告中重新花篇幅去解釋資訊產業和科技應用對香港經濟的重要性,是否等於回應業界和市民對香港發展資訊科技的訴求和期望? 施政報告只重提現行措施  就推動資訊產業發展而言,報告提出的重點建議,對於稍為關心資訊科技政策的市民來說,都不是新鮮事。事實上,這些可說是早已公布、現正進行,甚或早該展開的政策。以設立一站式入門網站為例,這項措施本來就是新一階段電子政府計劃的一部分,而該入門網站於本年九月初已推出。  

 

再者,新一階段的電子政府計劃,無論在立法會的事務委員會、相關的政府諮詢委員會和業界,經已討論多時。至於由政府以身作則,以電子政府服務繼續推動資訊科技應用,早在九八年首份數碼21資訊科技策略中提出,是施行多年的既定政策。  

 

此外,報告中提及把現行分別監管電訊業和廣播業的電訊管理局和廣播事務管理局合併,成立通訊事務管理局。環顧如英國、澳洲等國家,它們於數年前已為電訊、廣播和互聯網三方匯流作好準備,設單一監管機構統一規管通訊事務。就本地市場而言,筆者和不少業界人士於九八年起持續要求政府及早改革有關規管架構,配合科技和市場發展的趨勢。  

 

如此遲來的政策,固然不能向業界博取掌聲。更甚者,有關施政報告所提述的工作,只著重於兩局在法例上的結合,把有關執法權力轉移至新成立的通訊事務管理局。對於有關電訊和廣播服務的現有規管制度、發牌安排、競爭政策,以及上訴機制等需要較長時間討論的重點範疇,卻沒有提出時間表。 缺乏發展資訊科技的眼界  更令筆者疑惑的是,曾特首在報告中,表示政府有責任為資訊、科技和創意產業的發展創造有利條件。然而,憑著施政報告和施政綱領所提出的措施,香港又是否能在競爭激烈的環境下,繼續成為綽綽領先的數碼城市?再者,特首寧願在報告中重彈既已推行的政策,卻對將剛公布諮詢文件、並將於明年初正式發表的《2007數碼21資訊科技策略》隻字不提。若要進一步推動本地資訊科技發展、引領香港社會蛻變為數碼都會,曾特首是不能忽視這份策略,並要使它成為一份具前瞻性、屬高層次的跨政策藍圖。

 

可見,曾特首對資訊科技只是「忽然」記掛,卻不是真誠的關注和重視。為此,筆者將在下星期一傍晚舉行討論會,讓業界人士和關心香港資訊科技發展的朋友,提出對施政報告(資訊科技及電訊政策)和《2007數碼21資訊科技策略》擬稿的意見和建議。有意參與者,可與我的辦事處聯絡。回想施政報告還未發表的時候,曾特首曾經多次公開表明,餘下的時間要做些務實的事、「看得見,做得到」的事。閱畢施政報告,筆者終明白他這番說話的意義。對我們的曾特首來說,「務實」和「老調重彈」,原來是同義詞!

 

同刊於2006年10月21日文匯報

作者: 單仲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