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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服恐慌支援精神病人 (立法會議員 劉慧卿 信報 撰文)
Tuesday, March 13, 2012

最近發生涉及精神病人的悲劇。 有前線醫護人員說,香港對精神病人的支援是建在血淚上的。政府不見棺材不流淚,總要到發生悲劇,才會採取改善措施。可是,一月三十日上水發生精神病人殺人悲劇,儼然2010年葵盛東邨慘劇重演,傳媒頭版報導、巿民的恐慌、民意代表的反應,均似曾相識。筆者不禁要問,經過葵盛東邨血的教訓,為甚麼我們仍不能亡羊補牢,避免慘劇繼續發生?

 

怕受歧視隱瞞病情

傳媒就事件的報導令人感到不安,多份報章圖文並茂、繪聲繪影地描繪事發經過,還列出過往精神病者傷人事件,加上「狂漢斬死」、「斷頭」等標題,令讀者觸目驚心,加深對精神病人的恐懼和排斥。 平等機會委員會2001年進行研究,發現加於精神病人的負面標籤,比疾病本身更為可怕。病人認為傳媒延續巿民對精神病負面的定型看法,害怕洩露病情而帶來災難性的後果,令60.4%受訪者不願意挺身說出情況。 面對歧視,大多數病者只有默默忍受或自我孤立。

 

由於害怕受歧視,六成病人刻意隱瞞病情,45.7%自行減藥或停藥,部份更不去覆診,增加了復發的危機。 對精神病人的歧視,不單阻礙病人及早察覺病情,接受治療,亦阻礙了服務機構提供社區支援。在葵涌事件後,政府決定在全港十八區設立二十四間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為病人及其家人提供一站式社區支援服務。但由於社區普遍存在「不要在我家後院」(NIMBY,Not In My Backyard Syndrome)的心態,大半中心仍然找不到落腳點,有些要找偏遠地方,有些要寄居在康復中心或庇護工場;惡劣的環境,打擊病人和家人尋求支援的意願。 恐慌和排拒是因為對精神病缺乏了解,以為精神病人均有暴力和自殺傾向、行為無法預測、無能力作理性決定,於是對他們感到畏懼和存有戒心。

 

加強認識避免悲劇

民主黨在葵盛事件後進行調查,發現巿民雖然普遍同情精神病患者受到歧視,卻不願接納他們住在隔鄰或與自己一起工作;大部份受訪者則表示沒有跟精神病患者或康復者相處過,曾與精神病患者或康復者相處過的被訪者,較願意接納他們。 社會的了解、接納與包容是精神病人復康和避免復發的最重要條件。香港的支援停留在因應病人的治療和服務,在消除成見、避免孤立方面,較澳洲、英國的做法落後。澳洲政府推行「心態全國傳媒措施」(Mindframe National Media Initiative)及多項相關計劃,包括向傳媒提供資料、鼓勵巿民回應對精神病帶有成見的報導,鼓勵傳媒對精神病作負責任及準確的報導。 英國的「轉變」計劃(SHIFT),則設立傳媒警報制度,並為記者提供有關報導精神病的資料手冊;又在副首相轄下設消除社會孤立組,提供就業機會,以及促進精神病人參加藝術、體育和志願工作。 香港除了加強支援服務,更應加強普羅市民對精神病的認識、並在消除歧視和孤立方面下功夫,幫助精神患者融入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