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2009年月餅標示營養資料調查
Wednesday, September 30, 2009
立法會已於2008年5月通過《2008年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修訂:關於營養標籤及營養聲稱的規定)規例》,並會在明年7月1日起全面實施,要求所有預先包裝食品必須附有能量及7種核心營養素的營養標籤。 今年將是最後一年的寬限期,容許製造商可選擇是否貼上有關營養資料的標籤。因此,我們一如過去數年,抽查月餅製造商有否為所銷售的月餅「自願」貼上有關資料。

調查方法

是次調查主要在市面購買了各類月餅,了解有否月餅製造商能在寬限期完結前,已自願地貼上相關營養資料。 從調查發現較過往幾年,貼上營養資料標籤的情況稍見改善,部份集團式月餅製造商已預早依照規定,為所售賣的月餅貼上標籤。 部份月餅製造商仍然缺乏責任意識 雖然從今年的調查所見,部份集團式月餅製造商已經為在包裝盒背面貼上營養資料,但仍有一些知名的月餅商並無在寬限期最後一年,貼上資料,民主黨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政策發言人李華明認為,這反映消費者仍然缺乏足夠保障 (各月餅貼上營養資料的情況見附件)。 李華明表示,月餅製造商有責任貼上營養資料標籤,就以「低糖月餅」為例,雖然註明了糖的百分比,又或以註明以麥芽糖醇製造,但由於缺乏整全的營養資料,即使糖分較低,但由於其他資料不明,消費者一旦過量進食,可能鈉、脂肪等的攝取量就會超過人體一天的需要,造成了所謂的營養陷阱。 陳樹英認為,在推出「健康月餅」時,不能夠只以噱頭作為招徠,以「低糖」、「低脂」及「高纖」等名目吸引消費者便算,而需要相應地承擔責任,列出相關的營養資料及含量。這樣,才能建立商譽,獲得消費者的信任,並且讓營養師可按當中含量,向進食這些月餅的市民提供建議。 雖然規例在十個月後才實施,但民主黨對於部份月餅製造商仍然沒有自願地貼上營養資料標籤感到失望。 關於月餅所含的營養情況 就著市面所售賣的月餅的營養資料事宜,我們消費者進食前,要小心了解: (1)即使月餅使用較低份量的糖 (例如麥芽糖醇),但月餅除了糖外,也包括膽固醇、鈉、蛋白質及飽和脂肪等,若只強調低糖,而沒有列出完整的營養資料,消費者隨時會跌入這些「營養陷阱」,進食了一些聲稱「低糖」但脂肪含量極高的月餅。 (2) 如果以美心的 “雙黃白蓮蓉” 月餅為例,並按他們建議的四份一個月餅來計算,如果該天進食一個,其飽和脂肪己達10克 (2.5克x4,已佔建議每天攝取量的一半),一旦再進食其他食品,每天的飽和脂肪攝取量隨時超標。 月餅是應節食品,如市民一直維持均衡的飲食習慣,為應節而進食少量月餅,也屬無妨。 發言人:民主黨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發言人李華明、陳樹英